(1)第一種是以原型鏈的方式來實現繼承,但是這種實現方式存在的缺點是,在包含有引用類型的數據時,會被所有的實例對象所共享,容易造成修改的混亂。還有就是在創建子類型的時候不能向超類型傳遞參數。
(2)第二種方式是使用借用構造函數的方式,這種方式是通過在子類型的函數中調用超類型的構造函數來實現的,這一種方法解決了不能向超類型傳遞參數的缺點,但是它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無法實現函數方法的復用,并且超類型原型定義的方法子類型也沒有辦法訪問到。
(3)第三種方式是組合繼承,組合繼承是將原型鏈和借用構造函數組合起來使用的一種方式。通過借用構造函數的方式來實現類型的屬性的繼承,通過將子類型的原型設置為超類型的實例來實現方法的繼承。這種方式解決了上面的兩種模式單獨使用時的問題,但是由于我們是以超類型的實例來作為子類型的原型,所以調用了兩次超類的構造函數,造成了子類型的原型中多了很多不必要的屬性。
(4)第四種方式是原型式繼承,原型式繼承的主要思路就是基于已有的對象來創建新的對象,實現的原理是,向函數中傳入一個對象,然后返回一個以這個對象為原型的對象。這種繼承的思路主要不是為了實現創造一種新的類型,只是對某個對象實現一種簡單繼承,ES5 中定義的 Object.create() 方法就是原型式繼承的實現。缺點與原型鏈方式相同。
(5)第五種方式是寄生式繼承,寄生式繼承的思路是創建一個用于封裝繼承過程的函數,通過傳入一個對象,然后復制一個對象的副本,然后對象進行擴展,最后返回這個對象。這個擴展的過程就可以理解是一種繼承。這種繼承的優點就是對一個簡單對象實現繼承,如果這個對象不是自定義類型時。缺點是沒有辦法實現函數的復用。
(6)第六種方式是寄生式組合繼承,組合繼承的缺點就是使用超類型的實例做為子類型的原型,導致添加了不必要的原型屬性。寄生式組合繼承的方式是使用超類型的原型的副本來作為子類型的原型,這樣就避免了創建不必要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