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高手寫的代碼時,有很多簡寫的形式,如果沒有見過還真的看不太懂是什么意思,其中一個比較常用的就是getattr()用來調用一個類中的變量或者方法,相關聯的hasattr()、getattr()、setattr()函數的使用也一并學習了一下;
1. hasattr(object, name)
判斷object對象中是否存在name屬性,當然對于python的對象而言,屬性包含變量和方法;有則返回True,沒有則返回False;需要注意的是name參數是string類型,所以不管是要判斷變量還是方法,其名稱都以字符串形式傳參;getattr和setattr也同樣;
2. getattr(object, name[, default])
獲取object對象的屬性的值,如果存在則返回屬性值,如果不存在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default參數時,會直接報錯;給定了default參數,若對象本身沒有name屬性,則會返回給定的default值;如果給定的屬性name是對象的方法,則返回的是函數對象,需要調用函數對象來獲得函數的返回值;調用的話就是函數對象后面加括號,如func之于func();
另外還需要注意,如果給定的方法func()是實例函數,則不能寫getattr(A, ‘func’)(),因為fun()是實例函數的話,是不能用A類對象來調用的,應該寫成getattr(A(), ‘func’)();實例函數和類函數的區別可以簡單的理解一下,實例函數定義時,直接def func(self):,這樣定義的函數只能是將類實例化后,用類的實例化對象來調用;而類函數定義時,需要用@classmethod來裝飾,函數默認的參數一般是cls,類函數可以通過類對象來直接調用,而不需要對類進行實例化;
3. setattr(object, name, value)
給object對象的name屬性賦值value,如果對象原本存在給定的屬性name,則setattr會更改屬性的值為給定的value;如果對象原本不存在屬性name,setattr會在對象中創建屬性,并賦值為給定的value;
一般先判斷對象中是否存在某屬性,如果存在則返回;如果不存在,則給對象增加屬性并賦值;很簡單的if-else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