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正確重寫父類方法需要遵循以下規則:
方法簽名必須與父類方法相同:方法名、參數類型和數量以及返回類型必須與父類中的方法完全一致。方法簽名包括方法名和參數列表,但不包括返回類型和訪問修飾符。
訪問修飾符不能比父類方法更嚴格:如果父類中的方法是public,則在子類中重寫的方法也必須是public。如果父類方法是保護,則在子類中重寫的方法可以是protected或public,但
子類方法的返回類型不能比父類方法更嚴格:如果父類方法的返回類型是基本類型或對象類型,則在子類中重寫的方法的返回類型必須與父類方法相同或是父類方法返回類型的子類。
子類方法不能拋出比父類方法更多的異常:如果父類方法拋出異常,則在子類中重寫的方法必須拋出相同的異?;蛘呤歉割惙椒⊕伋霎惓5淖宇惍惓!?/p>
在子類中使用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方法:在子類中重寫父類方法時,可以使用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方法。這個可以在子類中重寫父類方法時,使用super關鍵字來調用父類方法。調用super關鍵字時,需要注意傳入的參數要與父類方法的參數類型、數量和順序完全一致。
下面是一個示例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