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Linux 系統中,可以使用 `rm` 命令來刪除文件和目錄。`rm` 是 "remove" 的縮寫,用于刪除指定的文件或目錄。
`rm` 命令的基本語法如下:
rm [options] file...
其中,`options` 是可選參數,`file` 是要刪除的文件或目錄名。可以指定多個文件或目錄進行刪除。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選項:
- `-f`:強制刪除文件或目錄,不進行確認提示。
- `-r` 或 `-R`:遞歸刪除目錄及其子目錄中的所有文件。
- `-i`:在刪除之前進行確認提示,防止誤刪。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 `rm` 命令示例:
1. 刪除單個文件:
rm file.txt
2. 刪除多個文件:
rm file1.txt file2.txt file3.txt
3. 刪除目錄及其內容:
rm -r directory/
4. 強制刪除文件或目錄,不進行確認提示:
rm -f file.txt
5. 遞歸刪除目錄及其子目錄中的所有文件:
rm -r directory/
6. 在刪除之前進行確認提示,防止誤刪:
rm -i file.txt
請注意,`rm` 命令刪除文件或目錄后無法恢復,因此在使用 `rm` 命令時需要特別小心,確保刪除的是正確的文件或目錄。建議在刪除之前先確認操作,并備份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