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標識符的定義規則如下:
標識符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
第一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標識符區分大小寫。
標識符的長度沒有限制,但建議不要超過31個字符(某些編譯器可能限制為63個字符)。
標識符不能是C語言的關鍵字(例如,if、for、while等)。
標識符不能包含空格、標點符號或特殊字符,只能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
標識符不能以數字開頭。
以下是一些符合C語言標識符規則的示例:
myVariable
counter
MAX_SIZE
calculateSum
isValidInput
請注意,選擇有意義且描述性的標識符可以增加代碼的可讀性和維護性。遵循標識符的命名規范是編寫規范和易于理解的代碼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