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類可以繼承父類的非私有成員(字段和方法),包括實例變量、靜態變量和方法。繼承是面向對象編程中的重要概念,它允許子類繼承父類的屬性和行為,并且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擴展或修改。
子類繼承父類的屬性和行為的好處包括代碼重用、層次化組織和多態性的實現。子類可以使用繼承來獲得父類的屬性和方法,無需重新編寫相同的代碼。
構造方法(Constructor)不能被繼承或重寫。構造方法是用于創建對象的特殊方法,它在實例化對象時被調用,用于初始化對象的狀態。子類會默認調用父類的無參構造方法(如果沒有顯式調用其他構造方法),以確保正確地初始化父類的實例變量。子類可以通過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來完成對父類的初始化操作。
然而,子類可以通過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來傳遞參數或重載構造方法,以滿足子類特定的需求。這種方式并不是重寫父類的構造方法,而是在子類中定義自己的構造方法,并在其中調用適當的父類構造方法。
總結:
- 子類可以繼承父類的非私有成員(字段和方法),通過繼承子類可以獲得父類的屬性和行為,并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擴展或修改。
- 構造方法不能被繼承或重寫,但子類可以通過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來傳遞參數或重載構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