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定義類的簡單語法如下:
class類名:
執行語句...
零個到多個類變量...
零個到多個方法...
類名只要是一個合法的標識符即可,但這僅僅滿足的是Python的語法要求:如果從程序的可讀性方面來看,Python的類名必須是由一個或多個有意義的單詞連綴而成的,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其他字母全部小寫,單詞與單詞之間不要使用任何分隔符。
從上面定義來看,Python的類定義有點像函數定義,都是以冒號(:)作為類體的開始,以統一縮進的部分作為類體的。區別只是函數定義使用def關鍵字,而類定義則使用class關鍵字。
Python的類定義由類頭(指class關鍵字和類名部分)和統一縮進的類體構成,在類體中最主要的兩個成員就是類變量和方法。如果不為類定義任何類變量和方法,那么這個類就相當于一個空類,如果空類不需要其他可執行語句,則可使用pass語句作為占位符。例如,如下類定義是允許的:
classEmpty:
pass
通常來說,空類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
類中各成員之間的定義順序沒有任何影響,各成員之間可以相互調用。
Python類所包含的最重要的兩個成員就是變量和方法,其中類變量屬于類本身,用于定義該類本身所包含的狀態數據:而實例變量則屬于該類的對象,用于定義對象所包含的狀態數據:方法則用于定義該類的對象的行為或功能實現。
類似的是,Python對象的實例變量也可以動態增加或刪除(只要對新實例變量賦值就是增加實例變量),因此程序可以在任何地方為己有的對象增加實例變量;程序可通過del語句刪除已有對象的實例變量。
在類中定義的方法默認是實例方法,定義實例方法的方法與定義函數的方法基本相同,只是實例方法的第一個參數會被綁定到方法的調用者(該類的實例),因此實例方法至少應該定義一個參數,該參數通常會被命名為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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